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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年轻气盛不吃亏路口纠纷变刑事案件

来源:邱石磊刑事辩护网   作者:新疆乌鲁木齐律师  时间:201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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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人马大姐》有一句经典台词:“嘿,瞧我这暴脾气!”现实生活中,真有人就是收不住自己的“暴脾气”。路口拐弯本应文明礼让,酒后驾车更是违反交通规则,然而在乐陵市区一个红绿灯拐弯路口处,双方年青气盛又各不吃亏,把小事变成了大事,大事闹事了刑事。

  据山东媒体报道,在乐陵枣城北大街与开元西大道路口,一人被捅伤腹部送往医院抢救。

  乐陵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中队长郭警官介绍:“经我队初步勘察得知,张某某在酒后驾驶大众牌黑色轿车,行至开元路口时与驾驶摩拖车行驶到这里的李某某因让道问题发生纠纷。”

  路口的高清摄像监控视频显示,当天15时10分,一辆黑色大众系列无牌轿车沿直行道驶入枣城北大街与开元西大道交叉路口,两辆摩托车一前一后共乘载一人尾随而至,轿车准备在直行道上拐弯,挡住了穿蓝色上衣男子驾驶的摩拖车去路,该男子与后驾乘摩拖车的同伴停车等待轿车驶离,没想到轿车突然停止,两摩拖车发动继续行驶,刚走两步,轿车也起步前行,再次拦住了两辆摩拖车的去路。

  随后,两方人员离开各自的交通工具,在路口拐弯处聚拢并争执起来。穿白色上衣的轿车驾驶员张某某被对方推搡,愤怒之下不顾妻子的劝阻,从汽车后备箱内拿出一把斧头的棍棒拉开架势向对方挥舞,驾驶摩拖车的李姓男子及其同伴被棍棒殴打,没有占到上风,正在一阵混乱之际,身穿蓝色上衣的李姓男子从地上抄起一块砖头砸向白衣张姓男子,白衣男子在与别人棍棒厮打的同时,追逐蓝衣男子,随身掏出一把”十字架“形状的利器将蓝衣男子捅伤。

  “在厮打过程中,张某某使用棍棒,对李某某进行殴打,随后又使用随身携带的利器,将李某某捅伤,经法医鉴定,李某某的伤情为胃破裂,造成重伤二级。”乐陵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中队长郭警官向媒体介绍。

  在监控的犯罪证据面前,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原来,事发当天他喝了酒,车上还带着妻子和孩子,而妻子怀孕九个多月即将临盆。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也悔不当初:“千万别作事,一作事家里的亲戚,为了你的事都提心吊胆,做好自己本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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